心血管重点实验室消防安全条例
山东大学心血管重构与功能研究重点实验室管委会制
实验室消防实行区域安全负责制:王永强老师负责实验室整体安全,各区域负责人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
确保所配电线路布局合理、完整无损,无带电部分外露,严禁私拉电源接线板,电源延长线
各实验人员实验前要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线路是否有老化破损,不得带故障操作
实验室内的电热设备(水浴箱、加热器等)必须放在指定位置,有专人负责管理,用完及时关闭,确保无干烧情况发生
每排实验台面上及附属上下橱柜内不得存放大于100毫升的易燃有机溶剂(包括甲醇、乙醇、苯、丙酮、乙醚等),大于100毫升的应集中存放在配备的专用防火柜(橙色)内
大量易燃有机溶剂操作应在通风厨内进行
实验室出口、过道、走廊不能堆放包装箱等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禁止在实验室任何区域内内吸烟或动用明火
各楼层均配备专业消防器材,各实验室内放置微型灭火器和灭活毯用于处理微小的初起火情
发生火灾自救的同时及时报警并及时与我院保卫处联系(电话:8216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