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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020年01月05日 编辑:心血管重构与功能研究浏览量 :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医院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院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预

防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二、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医院储存、使用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

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具体以《危险化学

品目录》中列明的条目以及备注规定为准。

三、凡医院从事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有

关人员必须接受与之相关的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内容包括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知识、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等。

四、管理部门职责

使用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培训和

办证工作,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危险化学品、设备、器材

和运输工具,立即停止使用,并监督实施。

采购部门对采购进来的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核对规格、品种、数量实行分类妥善保管,

一旦发现缺失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不得延误。严格发放、领用手续,出货单需领用人与

发放人同时签字,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监管。

保卫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实施安全检查,并督

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二章 储存、使用

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

(二)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

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

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

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七、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危险化学品专用仓

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储存剧毒化学品的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储

存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由设备管理部门牵头进行,并

备案上报有关管理部门。

八、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必须建立相应的台帐,保证帐物相符。剧毒化学品须注

明用途。

九、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保证在

任何情况下能正常运行。严防被盗、丢失、误用,若发生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

十、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十一、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监督检查与事故应急救援

十二、使用部门对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经常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规定时

间及时整改。采购部门负责对使用部门的监管。保卫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部门进

行安全监督检查。

十三、任何部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必须按医院报告制度执行。工作人员必须保护

现场,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逐级上报,若抢救伤者须移动现场的,必须做好自

我保护并做好明显标记。报警电话:医院行政值班室 69048 保卫处 69110

十四、行政值班室、保卫处接报告后,上报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节假日及时报医院值班

领导〕,立即启动《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的规定,实施相应的应

急救援措施。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照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二、动用明火需向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对批准使用明火的施工区域,由施工管理部门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

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正常工作期间施工。

四、工作间或门诊、病房区、以及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自使用电加热器具。

五、使用电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断电。

六、存放、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电器设备、照明灯具和电源线路必须符合防火防爆

要求。

七、院内重点防火部位的电源及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照明及降温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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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须采用防爆设备,线路须采用铅皮电线,以防打出火花引起火灾。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 24 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 2 人,每班

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 12 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并通过应急救援消防部门统一

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严禁非

工作人员进入。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

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消防控制室内悬挂消防井、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位置图、火灾应急处置流程、

消防维保单位公示牌及必要的相关制度、证件等。

六、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院内的消防设施,确保院内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

能地安全有效运转。

七、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对报警设备的检测、发生火灾信号的处理、灭火操作设备的

检查等情况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上进行登记和交接, 如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八、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在确认后,立即启动消防

安全应急预案,同时拨打“119”报警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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