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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制度
实验记录本管理制度

时间:2020年01月05日 编辑:心血管重构与功能研究浏览量 :

1. 实验记录本双签字制度

由于近些年经常出现发表的科研文章被撤回的事情,特别是在影响因子较高的一流杂志上。一个主要原因是文章结果与实验原始记录有出入或原始记录缺失。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维护科学研究的完整性,实验中心决定实行实验记录本双签字制度。

(1) 每天的实验记录必须注明日期,实验完成后实验者本人必须签字。

(2) 实验记录每周由各人相同课题组的上级人员审查签字(例如博士生可由相关博士后审查,以此类推)。

(3) 各课题组的实验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由课题组导师总负责。

(4) 因为不直接参与课题的人很难鉴别实验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管理委员会和实验员不负责审查实验记录,但会不定期抽查实验记录的签字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警告或通报。

2. 实验原始数据的保存

(1) 实验原始数据,包括手写数据,计算机文件,未经加工的原始影像数据,以及任何可作为证据的信息,在涉及该数据的文章发表后必须完整保存5年,5年之内不得销毁。

(2) 研究生和博士后课题结束时必须把课题期间内所有原始数据刻成光盘交由实验中心保存。

3. 实验记录本的发放和收回

(1) 所有实验记录本发放前必须编号(如2010001,2010002..........)

(2) 领取实验记录本时必须登记,每一个编号对应一个人

(3) 研究生和博士后课题结束时必须把所有实验记录本上交实验中心,不得带走,有用的实验数据可以复印后带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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